一、申请律师调查令的关键准备
1. 明确调查范围
银行账户信息需 明确具体 :包括账户全称(特殊账户)、账号、调取时间范围(如开户至今或特定时段)、交易对手信息、付款备注信息、冻结信息(包括金额、期限、顺位、法院、案号)等,避免 “ 流水 ” 等模糊表述。
对于需调查的内容,应秉持 “ 能细则细 ” 的原则,以免有所遗漏而增加调查的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
2. 正确书写律师调查令
为最大限度避免律师调查令中出现笔误,影响律师调查令的使用,我们需要做好如下工作:首先,我们务必确保自己交给法院的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准确无误,并在文书格式、文字表述等细节下功夫,消除歧义,提高信息传递准确性;
其次,当我们拿到法院开具的律师调查令之后,我们务必第一时间 逐字检查 有无笔误或遗漏,如有笔误或疏漏之处,则应 现场立即 与执行法官或书记员沟通进行更正,确保律师调查令的准确无误。
3. 备齐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律师调查令原件、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要求:部分银行会严格按照签发调查令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律师调查令规定(比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逐一核对相关规则和所需资料,对此,异地持令调查时,需严格按照签发地的相关规定准备资料,比如律师调查令回执、律师身份证复印件、律所介绍信(四川省内部分银行需要)等。
二、调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1. 提前致电拟调查银行,明确所需材料及具体流程、地址是否准确、支行是否存在调整或关闭的情况,如有调整或关闭,需确定调整后的支行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2. 明确拟调查银行是否有关于使用律师调查令的特殊要求(如律师人数、外省法院开具的律师调查令能否使用等);
3. 调查多家银行时,提前制定最优调查路线图,并建立调查令台账,调查后及时备注现场信息(包括该银行的反馈、联系电话、政策、领取回执的日期等);
4. 银行提供电子版信息的,提前准备好 U 盘、光盘或可用邮箱,并核实所提供的电子版是否有电子章,如拟将电子版信息作为诉讼证据的,则提前与银行沟通提供 2 份,其中一份应盖章封存备用, U 盘或光盘内的资料,首次打开时即进行安全备份,防止文件损坏或遗失的风险;
5. 本着高效调查的原则,及时动态更新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其他注意事项。
附:律师调查令申请书模板
以下是执成律师整理的川渝 地区部分银行的律师调查令使用细则,供大家参考: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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